经过长达一个多月的奋斗,目前我国的新冠肺炎疫情已得到一定程度上的抑制,但医疗防护用品供给短缺、医疗废物的处置处理依旧是一个需要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疫情面前,该如何妥善处理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污水问题。应该怎样保障各类污水的处理能够达标同样是一项重要且不可忽视的问题。
为应对此次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国对污水处理行业也提出了新的要求。考虑到新冠病毒存在通过粪便和污水传播的可能性,所以对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处理的正常运行和消毒工作就成为了防止疫情二次传播的重点任务之一。
通过消毒工艺可以有效控制病毒的传播以及对水体的影响。根据专家对新冠病毒理化特征的研究,“新冠病毒对紫外线或热敏感,56℃+30min、乙醚、75%乙醇、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和氯仿等溶剂均可有效灭活病毒”。
生态环境部2月1日印发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中就有明确指出“严禁未经消毒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医疗废水排放”。